今年以来,长兴县消保委联合县市场监管局药械化执法监督条线双管齐下、亮剑维序,在重点监管品种、溯源索证、经营规范、消费维权等方面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案件查办稳步推进。结合药械化监管重点领域,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聚焦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集采中选药械、隐形眼镜、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重点产品案源,挖掘案件线索,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共查处药械化各类违法案件65件,同比增长36.9%,收缴罚没款7.8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4件,严厉打击了药品经营不法行为,提高了药品质量安全。
二是专项执法成效明显。相继开展“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平安护航亚运百日攻坚”等执法专项行动,把行动开展作为药械化执法改革成效的重大契机。截至目前,共查处5起未经许可经营药品案,1起未经许可、备案经营医疗器械案,3起擅自配制化妆品以及经营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等。
三是突出重点主动作为。紧跟省市工作重点,严厉打击药械化违法行为。其中,查办的某美容店销售、使用假药案获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联合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查处的长兴某眼镜店经营失效医疗器械案获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查处的长兴县某大药房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获第二批全市涉疫典型案例,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