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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与兑现前后不一 滁州市消保委建议:电商优惠要守住诚信底线

  • 时间:2023-07-13
  •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作者:佚名

  618期间,张女士在某短视频直播平台某入驻商家看中一件价值千元左右的连衣裙,点进去被提醒点击关注并加入会员享有新用户入会立领50元优惠券、享受会员专属折扣等优惠活动,返回页面进行购买时发现并无任何优惠,被告知该衣服已是最低折扣不能同时享受其他优惠条件;刘先生点开某外卖平台某入驻商家点餐时发现,店名下方醒目位置提示店铺券满30享有3元优惠、满59元享有8元优惠等满减活动,领取后发现被提示满减与折扣活动不能同时享用。同时,还有网友吐槽,某电商平台网购支付时,某某月付都是排在第一位,不仔细观察经常就使用了这种提前消费的平台支付。

  打着“满减优惠、入会有礼……”等旗号吸引消费者眼球,结果却让消费者空欢喜一场,“满减”不仅吸引更多消费者的关注,也促使消费者买更多的商品以达到优惠最大化,而“入会”也是吸引更多粉丝长期关注该品牌以达到销售目的,本该是商家薄利多销,消费者得到实惠的双赢之举,而商家单方面修改优惠使用规则,不仅伤害了消费者的情感,也影响了品牌形象,领取时消费者高高兴兴,兑现时商家却扭扭捏捏,设置这样那样的限制。商家看似精明得利,在优惠使用上搞小动作、耍小聪明,短期或许能够获益,实则长远会砸掉口碑,让消费者望而生畏。

  滁州市消保委建议,电商优惠促销应该有“度”,要以诚待人、少点套路,优惠的口号,既然喊出来,就要落到实处,说到做到,将诚实守信作为电商经营的生命线,维护良好信用记录,积极履行宣传承诺,不编造、传播虚假优惠,不使用误导性语言、图片、文字等;电商平台要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醒目提醒支付方式,也可以根据消费者的支付习惯优先排名支付方式,完善促销规则,对入驻商家更改优惠规则行为予以限制;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提前做好购物攻略,按需购买,切忌冲动消费,除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电商平台外,还要主动与商家客服沟通优惠规则,防止掉入限制使用优惠等消费陷阱;同时,相关部门也要给与重视,堵上监管漏洞,让任性忽悠的商家得到应有的惩罚,不断提升电商市场诚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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