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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消保委荣获全省消保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 时间:2023-02-20
  • 来源:浙江消费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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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浙消保委〔2023〕11号文件),表彰25家单位和个人“2022年度全省消保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长兴县消保委榜上有名,这是该委连续五年获此殊荣。

  

   2022年,长兴县消保委按照省市消保委工作部署,紧扣“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着力在引导经营者诚信建设、构建消费教育新模式、解决民生维权新问题、传播消费知识新途径、推行维权救助新举措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统计,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1179件,解决1179件,解决率100%,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41万元,接受消费者来访、咨询1970人次;发布消费警(提)示12次;消保委积极开展评选评优活动,有17家单位荣获第十四届湖州市消信单位、2名个人和1家单位分别荣获湖州市消保委系统最美权人物和最美维权组织,3家消费教育基地荣获全市消费教育先进单位,获奖单位及个人居全市前列。积极开展消费维权约谈活动,相继开展了米乐儿童摄影、亲亲袋鼠早教中心、中乾奇力装饰、涵晨商贸、中公教育等约谈工作,均达到预期效果。积极开展特色产品伴手礼评选活动。根据省市消保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消保委及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色伴手礼申报评选活动,经周密组织与精心指导,推荐15家企业的15件产品,参加市、省级特色伴手礼评选活动,荣获湖州市级银牌伴手礼第一、金牌伴手礼第二;2件产品荣获浙江省特色伴手礼,居全市第一。针对“双五竞赛”消费宝短视频栏目的主要内容,消保委积极开展制作抖音短视频消费教育工作,制作的专家说法、放心消费浙里说、探店、商家秀等为主题内容的20个短视频均被省局专班录用,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强化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前三季度被省消保委录用消费维权信息139篇,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

  

   为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文明的消费观念,持续激发消费教育示范引领新动能。长兴县消保委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调研等方式,创新编制了全国首套中小学消费教育通用教材。该教材针对消费教育特点及中小学生心理特性,按照“理论引导、动手用脑、实物体验、趣味多样”的原则,围绕消费与生活、消费与安全、消费与科技、消费与文化四个领域,以法律法规、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网络消费、餐饮安全、绿色消费、反金融诈骗等方面为主要内容,量身定制小学低段、小学高段、初中阶段三本消费教育通用教材。2022年2月28日,湖州市局在长兴召开全市发布会正式发布,并以现场会的形式推广长兴的经验做法。截止目前,已印制中小学消费教育教材3900余套,消保委利用三本消费教育通用教材,通过消费教育基地为教学中心,向全县6700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消费教育,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打响消费教育“长兴品牌”。

  

   2023年,长兴县消保委将继续发挥好示范和带动作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以创新理念和严实作风推动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消保委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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