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积极营造安心放心消费环境,按照中消协《关于开展“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精神,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开展“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宣传选树活动。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宣传并树立一批贡献大、口碑好,事迹突出、影响广泛,体现时代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消费维权人物,充分肯定广大消费者在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消费者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全面推进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中更加主动担当作为,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22年2月8日—3月15日
三、选树方式和标准
(一)选树方式。各市州消费者委员会(协会)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推荐(或自荐)方式,在与消费维权工作密切相关人员中,按照贡献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示范性强的标准综合考量,从社会各界人士中推荐选树人选。
电子文档材料包括∶人选照片(标准照和工作照各1张)、事迹材料(展示人物特性和典型事迹及社会影响力,字数不超过2000字)以及300左右的简介。如有视频等资料,也请一并报送至邮箱(hbsxiaowei@163.com)。
(二)选树标准。选树活动面向2021年对维护消费者权益作出突出贡献,广受社会肯定和赞誉,且符合以下标准的中国消费者∶
1.维权事例典型,维权事迹感人;
2.维权成果突出,维权方式合法;
3.维权事迹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维权行为对优化消费环境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四、活动安排
从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15日,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荐)、网络投票、专家组评审和结果公示四个环节评选出“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并通过媒体持续进行典型报道,向全社会展现“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在积极投身消费维权事业、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感人事迹,并在 2022年度3·15主题活动中对“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选树结果进行集中展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