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阳市雁江区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美容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经济赔偿5000元,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月11日,雁江区消委会三贤祠消委分会接到消费者肖女士投诉称,其在资阳市雁江区某美容服务中心接受脸部祛斑护理造成脸部过敏,出现红肿、搔痒等症状,要求商家修复遭到拒绝。
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因消费者对商家提供的脸部祛斑护理产品过敏,不适合进行此项美容护理,但商家提供护理服务过程中没有告知消费者可能出现的风险,也没有做过敏源试验,导致肖女士脸部过敏,商家承认存在过错。根据调查结果,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经营者进一步明确了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肖女士现金5000元。
来源:资阳市消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