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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通报8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淡豆豉不合格批次最多

  • 时间: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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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通告,通报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68家企业生产的8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通告,不符合规定批次最多的产品是淡豆豉,一共涉及安国市盛合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康典药业有限公司、河北森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淡豆豉不符合规定,企业分布于河北、安徽、湖北、江苏、江西、甘肃、陕西、四川、重庆等省市。此外,标示为上药宜兴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炒淡豆豉不符合规定,38批次淡豆豉和1批次炒淡豆豉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不符合规定排名第二和第三位的是补骨脂(盐补骨脂)和补骨脂,其中标示为吉首湘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黄太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补骨脂(盐补骨脂)不符合规定;标示为江西广炅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和硕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贡药饮片厂、湖北龚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补骨脂不符合规定,补骨脂(盐补骨脂)和补骨脂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含量测定。

  通告还指出,标示为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分别为有关物质、可见异物;经宁波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乳果糖口服溶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藻酸双酯钠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经大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洛阳远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滑膜炎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旭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两批次牛黄解毒片检查出其他植物组织;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黑龙江吴氏济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天麻追风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此外,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徽方氏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康齐乐中药材有限公司、江西药都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福林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的4批次防风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

  国家药监局表示,对这些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自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调查处理并公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