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报社315维权中心(中国消费网投诉吧ts.ccn.com.cn)接到消费者谢先生投诉龙岩市永宏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谢先生线上购买了和记嘉工厂店特价区的厦门馅饼,食用时发现了异物(胶状物),谢先生要求店铺经营公司龙岩市永宏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投诉者情况
姓名谢先生 电话137*****
地址广东广州
投诉类别质量问题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龙岩市永宏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本人于2019年9月1日线上购买了店铺名为和记嘉工厂店特价区的厦门馅饼(绿豆味、抹茶味、香芋味),在9月22日吃馅饼(香芋味)的时候吃出了异物(胶状物),我要求店铺经营公司龙岩市永宏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现有证据
投诉诉求
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