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消费者内参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曝光打假

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被罚没款198324.8元

  • 时间:2025-08-15
  •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 作者: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7日,记者获悉,存在销售的肥料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伪造产地,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近期,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被罚没款198324.8元。

  据介绍,2月19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8公里处双胞胎饮料厂旁海南宏绵实业3号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存放在该仓库待销售的“谷杭®复合肥料16-16-16”产品。经发函协查,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出具《鉴定函》称,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未委托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由“生产商:ELIXIR ZORKA MINERALNA DUBRIVA DOOSABAC”生产的谷杭®复合肥料16-16-16产品,且未与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存档的进口合同号21NL11XP237SYT243进口合同及《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编号:425820211000120037)与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资料不一致,涉案肥料产地伪造。经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后判定,涉案肥料的包装标识、有效镁、锌、硼等项目不符合“检验和判定依据”中标准要求,依据GB/T15063-2020《复合肥料》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销售质量不合格的肥料。

  据悉,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11号海纳商务802房,存在销售的肥料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伪造产地,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针对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6月11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92764元、没收违法所得5560.8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