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以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为整治重点,聚焦限速解码、产品合格证、电动车加装、改装等问题开展市场调查,对10个品牌20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暗访,完成1870余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抽样检测和证据收集。经自治区召回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召回技术中心质量专家安全评估,确定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脚踏骑行功能、侧反射器、车速提示音等共性质量问题。按照召回工作流程,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脚踏骑行能力、脚蹬反射器和车速提示音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技术安全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执法人员向“青城赤兔”企业发出消费品调查分析通知书,并组织座谈,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缺陷产品召回,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增加消费者安全感和获得感。
5月30日,内蒙古青骑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了召回计划,主动召回10000辆不合格“青城赤兔”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国家消费品召回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布了召回公告,并组织人员按计划开展召回行动。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推动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提升产品质量,实现“实施一次召回、规范一个行业”,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