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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固定资产处置简易询价通知

  • 时间:2023-12-09
  • 来源:广东消委网
  • 作者:佚名

  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我会现对一批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情况:计算机、传真机、相机等固定资产合计11件(套),具体品质、完整程度均以报价机构实地查看为准。

  二、处置方式:简易询价。

  三、处置底价:人民币200元,报价低于底价不予接受。

  四、处置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处置完毕。

  五、报价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等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加盖公章)。

  七、报价须知:

  1.报价含处置资产的搬运费、租车费、保管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在满足处置需求、质量和后续服务相当的前提下,按照综合报价最高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机构;

  3.我会将安排统一现场踏勘时间,请来访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4.成交机构在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操作。

  八、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17:30;

  (二)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3楼;

  (三)联系人:刘晓玲;

  (四)联系电话:020-87512525。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c315.cn/html/web/gongkai/1582989985091325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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