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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拟保留拟授予“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称号名单公示

  • 时间:2023-12-09
  • 来源: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 作者:佚名

  按照《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考核评分标准》规定,经申报单位自愿、市州消委初审、省消委考核审定,武汉汉绣艺术有限公司等130家单位考核合格拟保留“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称号,武汉熠汇饮科技有限公司等79家单位达到创建标准拟授予“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称号,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请予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任何方式向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27—86795786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1号楚商大厦1602室

  邮政编码:430064

  

  附件:附件1-2023年拟保留“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称号名单.doc

  

   附件2-2023年拟授予“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称号名单.doc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xfjy/20230220/3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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