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保障各类经营主体规范发展的监管执法方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第二版)》,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执法“温度”,推动实现执法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
市市场监管局明确“免罚慎罚”能用尽用工作要求,聚焦经营主体易发、社会公众反映相对集中的事项,将149项多发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不予处罚清单,覆盖到食品安全、网络交易、广告监管、企业监督等14个业务领域。进一步细化“违法行为轻微”“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和“危害后果轻微”等适用条件,严格程序要求,使同类案件执法尺度趋向统一,在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兼顾执法办案的法理情。
自施行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制度以来,近三年本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6000余件,免罚总额达3.57亿元,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效果持续显现,以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经营主体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