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稳定、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期,庆元县消保委组织县域内38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开展药械消费维权约谈会议。
会上,消保委秘书处工作人员结合日常投诉案例,详细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重点条文规定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药械科工作人员集中讲解含兴奋剂药品自查及销售、GSP及市场价格稳定的有关要求,并签订《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承诺书》,促使药品零售企业持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守法经营。
会议要求药店经营主体,深刻理解药械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精神实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保障药械安全放在首位,不断提升药械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守法经营底线,零售企业要牢固树立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质量管控,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同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