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舟山市消保委金塘分会、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成功调解一起美食节食品消费纠纷,两次介入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0元。
金塘文化广场美食节期间,消费者潘先生和王女士夫妻二人购买了2个鸡翅包饭,王女士在食用时发现有酸臭味,投诉至该局。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检查未发现商户剩余鸡翅包饭存在感官性状异常,原料亦在保质期内,即时协调商家退还鸡翅包饭费用30元。第二天,潘先生联系该局,称其半夜出现了腹泻等症状,医院诊断为急性肠胃炎。经了解,当王女士发现有酸臭味时,潘先生已将鸡翅包饭吃完,且当天晚餐仅吃了一个鸡翅包饭。综上,执法人员认为,潘先生进食鸡翅包饭与当晚的腹泻症状存在一定因果联系。经调解,商家赔偿潘先生医药费400元,双方达成和解。
事后,金塘分会以小见大、以点带面,迅速对诸如美食节等因时效性和特殊性而导致维权困难等同类案件进行复盘总结,并将进一步完善快速介入、跟踪调解、指导服务等相关机制,更好帮助消费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