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周女士偕同母亲专程赶到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维权部,亲手将一面印有“一身正气,一心为民”的锦旗送给余继文同志,真诚感谢其在维权道路上的鼎力帮助。
据悉,消费者周女士在2023年1月25日前往湖北比亚迪正旺店内看车,当时4s店销售顾问介绍比亚迪秦plus新能源汽车性价比高,销量很好,且现车紧张,但对该型号汽车即将升级出新款只字不提。周女士同家人于1月31日在4s店看车并预约试驾,试驾结束后销售人员告知周女士目前店内没有现车,需缴纳2000元现金才能体验现车,且该车型极其畅销,混动车型不再生产,后面可能想买也买不到。出于对销售人员的信任,周女士缴纳了定金,签署了购车协议。后续周女士在4s店内多次办理贷款,提车手续等业务,销售人员均未向周女士透露该车新款即将上市的任何消息。直至2月19日,周女士前往4s店安装行车记录仪,发现自己购买的汽车标价降了接近两万元,且新增了许多配置,周女士认为自己掉入了消费陷阱。在与4s店及厂家多次沟通,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失败后,3月13日周女士抱着试试的心态来到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余继文同志接到该投诉后,十分重视消费者反映的相关情况。迅速联系了比亚迪4s店相关人员,对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详尽的了解。经调查发现,消费者周女士所购汽车于2023年2月10日下午3点上线新款。在周女士购买该车时,相关销售人员已经知晓此车型即将有新款上市。随后,消委工作人员约谈了比亚迪4s店相关负责人,向其讲事实,摆道理,普法律,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4s店负责人表示会尽力配合,妥善处理好此次投诉,最终让消费者满意。经协商,4s店向周女士赠送了免费保养及车辆配件等总价值八千多元的物品与服务,周女士表示认可。
黄石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获得消费和相关知识权、受尊重权、个人信息受保护权、监督权,以及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本案中,比亚迪4s店销售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存在诱导消费的嫌疑。消费者如遇到类似情况,应妥善保管好交易相关凭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