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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消保委发布“十一”黄金周消费警示

  • 时间:2022-12-13
  •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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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消费纠纷,倡导文明、科学、绿色、环保的品质消费理念,市消保委结合市场消费热点发布国庆黄金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游玩、节日购物要防范有关消费陷阱。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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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小长假期间,将迎来一波旅游、购物、用餐的消费高峰,但是疫情防控仍不能松懈。消费者在假期要严格遵守各地防疫政策,切实做到不聚集、不扎堆,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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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要理性合理消费。“每逢节假日,不论是线下门店还是电商平台都会推出促销活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要被所谓的‘低价’‘返利’所吸引,需仔细鉴别产品的品质,确实需要也应货比三家后再下单。”在购物时,应仔细了解商场促销活动的规则、时限等情况,尽量现场核对购物小票,谨防在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活动中遭受价格欺诈。网上购物尽量选择建网时间较长、信誉度较高、访问量较多的专业购物网站。购买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扫描不认识的二维码,不轻易点击陌生的网络链接,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特别是在购买家电、家具类等大宗贵重商品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大型商场进行交易。在商场看中商品后,一定要将款项交到商场指定的收银台,千万不要听信商家促销员的建议进行场外“飞单”交易。在缴纳款项后,要及时向商场索要购物发票,商品安装调试后,要让商家填写保修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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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出游玩要注意提前预约。目前,国内很多景区在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时,纷纷推出了预约制来实施限流措施。为避免影响游玩体验,建议消费者一定要提前在景区官方网站或者电话查询了解景区相关规定,尤其是对疫情防控方面的要求,按照目的地的要求进行预约,做足准备,文明出行。消费者在旅游报名、团购各类旅游消费产品时,应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产品品质放在首位,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口碑较好的旅行社,切勿将价格作为消费的唯一依据,绝不参加“不合理低价游”“免费游”“买保健品或保险送旅游”等旅游产品,这些旅游产品一般是通过购物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等方式来获取回扣,以弥补差额团款,这样的价格会让游客付出更为高昂的代价。与旅行社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吃、住、行的标准以及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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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谨防落入骗老陷阱。今年10月4日是重阳节,一些消费者可能会购买保健食品送给长辈。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认准保健食品上国家认可的保健食品专属标志,并检查是否有可通过网络查询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老年人注重养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的旗号招摇撞骗,侵害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市消保委提醒老年消费者不轻信,不盲目,树立理性投资理财观念,警惕“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不盲目以保健品替代药品治疗疾病,不轻信所谓高科技,摒弃花钱买健康的错误观念,做到“有病去医院、买药到药店”遇事多和子女沟通,守好自己的养老钱。确需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此外,子女要关心关爱老年人,常陪伴、多交流,及时了解老年人身心健康和思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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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消费者在外进餐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不要食用新奇食物、野味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就餐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做到文明安全就餐;结账时,注意核对价目表和就餐清单,做到明白消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如遇到“包厢设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等国家规定所禁止的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不合法的霸王行为,应当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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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后切记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您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时,请及时拨打全国统一维权举报热线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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