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消费维权多元共治体系,打通农村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助力乡村振兴,5月24日,省消委在茅箭区茅塔乡康家村设立省级消费维权工作站,并举行授牌仪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荣山出席授牌仪式。
仪式上,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处长徐小勇、省消委秘书长陈方军向康家村支部书记王锋授予“康家村消费维权工作站”牌匾,并演示了食品快检设备,试点开展“消费维权+免费快检”模式,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助力当地农家乐、民宿等产业发展。
省消委还为维权站印制了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解须知等相关制度和义务和解员信息公示等牌匾;向义务和解员颁发了聘书,任期为两年;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荆楚维权》杂志、中国消费者报等学习资料和消费者咨询投诉登记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消费维权工作站履行“五项”工作职责:一是接受消费者消费咨询服务;二是开展消费教育,宣传培训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及消费知识;三是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做好投诉和解记录;四是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问题,及时向消费者委员会或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反映;五是承办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费维权工作站站长王玉表示,将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发扬志愿服务精神,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受理、 调解消费矛盾纠纷,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